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根据《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试点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城科发〔2023〕341号)文件精神,经学生自愿申请,各二级学院遴选,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现将拟补录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3月3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蒋雪 联系电话:15223396578
教务处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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