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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关于举办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资讯来源:胡杨 发布时间:2023-05-15 21:32:28

为贯彻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举办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02赛事组织

1.主办单位: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2.承办单位:学生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3.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03参赛对象

1.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04大赛赛道及组别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创业阶段,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20年3 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盈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需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05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历往届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06比赛安排

(一)本次大赛分为二级学院院赛、校赛、市赛和国赛四个阶段。二级学院院赛由各二级学院按照比赛要求分别举办,校级比赛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开展决赛;市级比赛包括市级复赛和市级决赛,市级复赛采取文本评审,市级决赛采取路演答辩,设置金奖争夺赛、金奖复活赛、冠军争夺赛(推荐国赛排位赛),最终遴选出参加国赛的项目。

 

07赛程安排

 

校内比赛分为网上报名、二级学院初赛、校级决赛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2年5-6月)

1.各二级单位组织报名。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操作手册详见附件)。系统报名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项目材料要求。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项目材料要求。

3.参赛人数及项目数要求。各二级学院参赛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学院学生(含毕业生)人数的30%,报名参赛项目数不低于学院学生(含毕业生)人数的5% 。(以网上报名数目为准)。

(二)二级学院初赛(2022年5月)

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发动师生组队报名参赛,对参赛队伍提交的报名表、创业计划书、路演PPT等材料进行评审,开展项目路演、选拔(二级学院现场比赛项目数至少为院赛奖项数量的3倍)。体育与大健康学院院级初赛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颁发奖品及获奖证书,其余队伍颁发参赛证书,并按照项目得分排名高低推荐参加校级决赛。

初赛时间:5月25日(暂定)

材料提交:

初赛提交材料为参赛报名表、创业计划书、路演PPT,初创组、成长组还需提交工商登记注册材料复印件一份,以辅导员为单位统一收齐,于5月23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118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2782354081@qq.com。

(三)校级决赛(6月)

决赛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按国赛规则进行比赛,对初赛晋级团队的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占比30%),并通过“创业项目展示+专家提问点评”对各参赛团队的现场表现进行打分(占比70%)。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列,评出金奖、银奖和铜奖,并举行现场颁奖典礼。大赛表现优秀的项目,推荐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推荐参加国家级和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08政策奖励

根据重庆城市科技院关于印发《重庆城市科技学院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庆城科发〔2022〕98号)文件精神,给予教学成果奖和教改项目申报、评先评优、学分认定、奖金等奖励。

09比赛奖励

对参加校内比赛并在校赛决赛获奖的项目给予奖励。

(一)创新创业项目奖项

金奖(2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银奖(4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铜奖(6名):奖励人民币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8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组织奖项

优秀指导教师(项目第一指导教师)(6名),奖品及证书;

优秀组织奖(集体)(1个),奖品及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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