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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度团费收缴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8 12:00:15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从严治团。为切实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夯实团组织基础,我校团委将于近期开展2023学年度全校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的收缴

(一)全校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按时缴纳团费;

(二)缴纳标准:2.4元/年(每人每月0.2元,共12月);

(三)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缴纳本期团费,获得预备党员资格起,于下期缴纳党费,可不缴纳团费,自愿缴纳团费者不限;

(四)共青团员自觉向所在团组织缴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者,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共青团员代为缴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五)缴纳范围:

2022年度:2019级、2020级、2021级应缴纳团费范围为4-12月(共9个月),2022级应缴纳团费范围为9-12月(共4个月);

2023年度:2019级(毕业年级)应缴纳团费范围为1-6月(共6个月);

(六)我校团委将对各单位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严格统计、核查,后续将根据核查结果予以专项通报。

二、收缴团费的要求

(一)团费收缴必须严格依据各团总支、团支部上报的共青团员统计数据,务必确保各共青团员团费缴纳情况的准确性;

(二)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2023年3月21日前,按规定将本学院学生的团费以及缴纳情况统计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三)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务必配合,确保团费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团费管理制度,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共青团员,团支部应将档案记录在“智慧团建”中。团费收缴工作作为考核各团总支的内容之一,年底将提供给各二级学院作为考核共青团工作依据之一。请各团总支务必积极配合,保证团费收缴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附件:1.团费缴纳情况汇总表

2.团支部团费缴纳情况统计表

3.团费缴纳详情表

4.团员未缴纳团费详情表

共青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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