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根据《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城科发〔2022〕119号)文件精神,为培养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学生心理工作队伍,协助我校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拟在2023级新生中选拔班级心理委员,并组织开展心理委员专题培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心理委员选拔
(一)时间
9月28日—10月9日
(二)选拔范围及名额
2023级新生班,每个行政班级各1名
(三)选拔方式
个人自荐或同学推荐与辅导员审查相结合
(四)心理委员的基本要求
1.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取得同学们的信任;
2.热爱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意识;
3.对心理学感兴趣,乐于学习心理学相关知识;
4.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5.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6.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五)时间和流程
1.第一阶段:组织学习
辅导员组织全体学生学习《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心理委员管理制度》,了解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及选拔要求;
2.第二阶段:班级心理委员选拔
由个人自荐或同学推荐,各班推荐一名班级心理委员,经辅导员审查后填写《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推荐表》;
3.第三阶段:各二级学院审核、汇总
10月9日17:00前,由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汇总《班级心理委员评选名册》(见附件3),并将《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推荐表》、《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盖章后,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接老师处:
永川校区:李 孟 limengzxzx@qq.com 第二行政楼204办公室
巴南校区:赵慧宁 mercyz6@qq.com
4.第四阶段:确定名单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推荐人员进行复核,确定心理委员名单,并在学生处公告栏公布名单。各班级心理委员扫码加入心理委员QQ群。
二、心理委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
全体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
(二)培训内容
班级心理委员概况、心理委员必备知识与技能
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